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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物条款及细则

1. 一般条款

1.1. 在本网上购物条款及细则及屈臣氏电子商店特别条款(定义见下)(统称「本条款及细则」)中,「屈臣氏」或「我们」是指屈臣氏零售(香港)有限公司旗下屈臣氏之业务,而「客户」或「您」是指任何在我们订购货品或服务的个人、机构或公司。请在使用本网页或我们的应用程式(统称「电子商店」)之前仔细阅读本条款及细则。阁下使用电子商店或其中任何部分,即表示同意阁下已阅读本条款及细则,并且接受和同意受本条款及细则所约束。
1.2. 我们会尽一切努力确保电子商店上所列载的货品价格、资料和大小均已更新。我们保留权利可更改货品的价格而不作另行通知。我们可根据存货供应,全权决定是否接受所有订购。
1.3 我们在子商店上显示有关产品的所有照片和图像仅供参考,以帮助您仅识别产品。产品的实际尺寸,尺寸和颜色可能有所不同。
1.4. 我们会尽一切努力确保电子商店上所列载的货品提供存货供应。如任何货品因缺货而未能提供予顾客,我们有权提供相同种类及价格的货品以供替代。
1.5. 所有订单须视乎相关货品的供应情况再作最后确认。倘若我们未能提供任何已订购之产品或服务,我们有权拒绝接受该订单。


2. 用户登记

2.1. 您必须先登记成为易赏钱计划会员,并使用阁下的易赏钱计划账户登入电子商店,方可订购货品或服务。请浏览易赏钱网站(www.moneyback.com.hk)或下载易赏钱应用程式查询有关详情。在登记时,即代表您承诺:

• 按要求提供有关您个人的真实、准确、最新及完整的资料;
• 您须确保妥善保存您的用户名称及密码;
• 只有您或您授权的人士使用阁下的用户名称及密码登入电子商店;
• 我们有绝对酌情权拒绝任何新用户之申请及终止任何已登记之用户,而无须提供任何理由。

2.2 阁下同意授权易赏钱计划代表阁下向我们提供阁下易赏钱账户中的相关个人资料,并按照我们的私隐政策声明所述之目的(详情请按此),去处理相关资料。
2.3. 如您已登记的资料有任何更改,您可登入您的易赏钱计划账户或立即通知屈臣氏客户服务部更新,以确保我们能够将最新的资讯带给阁下。
2.4. 如您的账户在一段特定时间内一直没有使用(目前为3年),为了保护您及我们,我们将视为您不再使用该账户,并使其失效。阁下账户内的所有积分及/或电子优惠券亦会被取消(如适用)。如您希望再次在电子商店购物,您须重新申请一个新账户。


3. 保障私隐


为致力保障您的个人资料的私隐权利,我们确保在收集、使用、保留、转移及查阅个人资料方面的政策及常规,均符合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规定。请查看我们的私隐政策声明。


4. 付款方式


4.1. 电子商店接受我们所指定的信用卡、扣帐卡或其他指定的电子支付方式付款,所有货品之价值均以港币计算。电子商店的货品价格有可能与我们的实体店铺有所出入,货品以订购当日电子商店或实体店(如使用Watsons GO功能于指定实体店付款)所示之价格为准。
4.2. 所有网上订购的货品须由我们全权决定并根据存货供应而接受。阁下将于收取货品(于送货或实体店铺自取)时收到最终的购物记录。
4.3. 为提供安全可靠的网上购物服务,电子商店的交易使用安全接层加密技术 Transport Layer Security (TLS)。所有个人资料包括您的信用卡号码、姓名、地址等,会经过加密,才透过互联网传送,防止您的资料在网上传送时,被未经许可的第三者阅读。如要检查安全凭证的资料,您可于结账时按滑鼠右键,然后选择「内容」及「凭证」。


5. 其他

5.1. 供货的基础:我们仅向最终消费者销售和运送产品。我们不会销售我们的产品用于作转售用途。如果我们有合理的依据认为您购买我们的产品并非作为自用,我们有权拒绝或取消您的订单。
5.2. 不可抗力:我们倘若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由于天灾、火灾、水灾、意外、暴乱、战争、政府政策、禁运、罢工、劳动困难、设备故障或任何我们不能控制的情况)而未能准确地提供阁下所需的产品或服务,我们均不会向使用者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
5.3. 未得我们发出书面同意之前,您不可将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权利及责任以分配、转送或任何其他形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等。
5.4. 若本条款及细则其中任何条款被解释为非法或无效,该等条款将被删除及不影响本条款及细则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5.5. 本条款及细则包含了双方的全部协议,其亦取替所有之前之商议、声言、共识及协议。
5.6. 我们有权随时预先通知您修改、更改或补充所有或本条款及细则项下的任何条款。
5.7. 如有任何争议,我们保留最终的决定权。本条款及细则的中文译本仅供参考之用,倘若中、英文本之文义有异,应以英文原文为准。
5.8. 本条款及细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诠释,而客户及屈臣氏同样受香港法院所管辖。我们可能不时对本条款及细则作出更正修改而不向您作预先通知。

屈臣氏电子商店特别条款(“特别条款”)

这些特别条款为上述网上购物条款及细则的补充,适用于您在电子商店的订单。如有歧义,以屈臣氏电子商店特别条款为准。


6. 屈臣氏的付款条件


6.1. 送往香港境内的订单

我们接受Visa、MasterCard、Apple Pay、Google Pay、PayMe、微信支付 (香港) WeChat Pay HK、美国运通信用卡、八达通、银联卡、支付宝香港或支付宝付款
最高购物总额每次交易计为:

• Visa  / MasterCard:港币50,000元
• Apple Pay / Google Pay:港币50,000元 
• PayMe:港币50,000元     
• 微信支付 (香港) WeChat Pay HK:港币50,000元

• 美国运通信用卡:港币10,000元
• 八达通卡:港币3,000元
八达通银包:港币10,000元 (付款金额受限于八达通银包账户的每日交易限额)
• 银联卡:港币50,000元
• 支付宝香港:香港支付宝香港的最高支付金额取决于客户的支付宝应用验证级别。
• 支付宝:支付宝的最高支付金额取决于客户跨境交易使用情况。


6.2 送往中国大陆的订单 (此服务暂停)

我们接受Visa、MasterCard、Apple Pay、Google Pay、PayMe、微信支付 (香港) WeChat Pay HK、美国运通信用卡、八达通、银联卡、支付宝香港或支付宝付款
最高购物总额每次交易计为:

• Visa  / MasterCard:港币50,000元
• Apple Pay / Google Pay:港币50,000元 
• PayMe:港币50,000元     
• 微信支付 (香港) WeChat Pay HK:港币50,000元

• 美国运通信用卡:港币10,000元
• 八达通卡:港币3,000元
八达通银包:港币10,000元 (付款金额受限于八达通银包账户的每日交易限额)
• 银联卡:港币50,000元
• 支付宝香港:香港支付宝香港的最高支付金额取决于客户的支付宝应用验证级别。
• 支付宝:支付宝的最高支付金额取决于客户跨境交易使用情况。

注1:输入信用咭号码时,毋须输入空格或破折号。

 

6.3. 电子商店使用指定信用卡购买保障服务(例如Visa验证服务及MasterCard Secure Code服务),可以让您在使用Visa卡及MasterCard卡时安心及安全地进行网上购物。该服务透过特定的个人密码或保安编码,以确保您是唯一有权使用该卡的人。您应使用您自己名下有效的信用卡进行网上购物。

6.4. 屈臣氏现金券:电子商店不接受由屈臣氏所发出的实体现金礼券。
6.5. 易赏钱奖赏积分:如果您是易赏钱计划会员,您可使用您帐户中之易赏钱奖赏积分,按照所定之兑换率于电子商店购买产品。
6.6. 电子优惠券与电子折价券:我们只接受指定之电子优惠券或电子折价券,并按照相关条款及细则,于电子商店以作换购产品或折扣之用。
6.7. 如果有额外的送货费用,这些费用将在您付款之前另行进行确认。

7. 电子商店订购须知

7.1. 电子商店只接受送往在香港或中国大陆的指定送货地址,或位于香港的指定实体店自行取货的订单。
7.2. 您向我们订购产品时,即表示您同意按照本条款及细则向我们提出购物请求,并委托我们代表阁下送货至您所指定的帐单地址或指定之实体店收取。收到您的订单之后,我们将通知您并确认收到该订单。该回覆并不代表我们已经接受您的订单。倘若我们未能提供任何已订购之产品或服务,或因您所使用的信用咭导致之付款问题或任何其他原因,我们有权拒绝接受该订单。倘若我们无法提供阁下订单上的任何产品或服务,我们会透过电话或电邮通知阁下。
7.3. 阁下的订购请求获我们接受后,我们会与您确认接受订单,并同时通知您送货 / 在指定实体商店自行取货的时间和日期。
7.4. 如您所订购货品所附送之赠品已经送完,我们将会通知您有关情况。阁下有权接受我们建议之另一赠品、选择取消订单或继续购买该产品。

 

8. 电子商店本地送货服务(适用于选择将订单送往香港境内指定的送货地址)

8.1. 网上购物满$399免运费 ,未买满指定金额将收取每单$45运费
8.2. 送货服务仅限于固定地址,服务范围包括香港岛、九龙、新界、东涌、愉景湾及马湾。如送货至大浪湾村或石澳,收货人须先与我们预约前往就近的公众停车场收取货物。请致电屈臣氏顾客服务部查询有关送货服务安排之详情。
8.3. 送货服务不适用于非固定地址、边境禁区、离岛、货仓、不能经楼梯送货而需经由露台入屋之地点。
8.4. 当您于电子商店提交订单后,如订单获我们接受,我们将会与您确认预计送货时间及日期。货物抵达前将由送货员致电通知,请您点收购买的货品是否齐全,并由收件人在送货单上写上姓名及签名确认收到货品。
8.5. 若悬挂八号台风讯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我们将尽力安排下一个工作天送货。
8.6. 『送货到府』服务
• 一般情况下,顾客在屈臣氏电子商店落单,并确认订单成功及接受付款,确定订单后产品会约2个工作天內送到指定地址。 逢星期日及公众假期暂停送货。 亦不排除运送时间会因节日 (例如:圣诞节、农历新年及复活节) 或订单过多情况而有所影响。 当八号烈风讯号悬挂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时,送货服务时间将会延迟。
• 请注意,所有货品将尽我们最大能力按计划交付。
• 此服务不适用于离岛地区、马湾、愉景湾及东涌。

8.7. 如果您因在首次约定的送货预约时失约或因您提供不准确地址而导致您未能收到您购买的产品,我们会(i)就其后的送货预约保留向您收取额外送货费用的权利或(ii)安排您到我们的门市直接取货。
8.8. 所有送货日期和时间均为预计送货日期和时间。就您可能因为送货延误所可能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屈臣氏恕不负任何责任。
8.9. 如有任何争议,我们保留最终的决定权。

9. 电子商店店铺自取服务(适用于已经选择在香港境内指定的实体店自行收取之订单)

9.1. 每次于电子商店购物金额满港币50元或以上,您方可享用店铺自取服务(详情载于发票内)。当您订购的产品已准备好可供收取时,我们会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您。
9.2. 请您按照在电子商店所选定之实体店铺及日期,于14日内于营业时间期间前往收取已购买之产品。
9.3. 当您在实体店领取产品时,您或您的授权代表须向我们展示在确认您的订单之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以进行身份​​验证。我们可能需要您提供进一步的资料来验证您的身份(例如您的全名或您的帐户下的其他个人资料)。如果我们不能证实要求收取货品的人是您本人或您的授权代表,我们将拒绝该人士收取您的订单,以保障您的利益。
9.4. 订单一经确认,我们不会再更改您所选定了之自取店铺为另一店铺。
9.5.『网购店取』服务

• 选择「网购店取」确认订单并收取通知,完成结账并收到确认订单后,2至5个工作天内收到取货通知。 顾客需要在3天内前往领取。 但不排除运送时间会因节日 (例如:圣诞节、农历新年及复活节) 或订单过多情况而有所影响。 当八号烈风讯号悬挂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时,送货服务时间将会延迟。

9.6. 如您选择领取产品之店铺因天气及其他因素影响下而停止营业,您可于翌日前往该店铺领取产品。

10. 电子商店中国送货服务 (适用于选择将订单送往中国大陆指定的送货地址)

10.1. 您同意委托我们的外判送货承办商作为您的代理人,并以您的名义收集和运送所订购的货物到中国大陆的指定收货地址。请按此处了解有关我们目前在中国大陆送货服务范围的详情。
10.2. 每次于电子商店购物金额满港币700元或以上,您可免费享用送货服务至指定中国大陆的送货地址(详情载于发票内)。
10.3. 当您购物的金额少于港币700元时,您可支付我们指定的额外费用,享用送货服务,将货品送达指定的中国大陆送货地址。
10.4. 如有需要,您同意支付相关的进口税,并自行为您所购买的产品向海关清关(包括提供相关产品注册文件)。
10.5.货物抵达前将由送货员致电通知,请您点收购买的货品是否齐全,并由收件人在送货单上写上姓名及签名确认收取货品。
10.6. 如果您因在首次约定的送货预约时失约或因您提供不准确地址而导致您未能收取您购买的产品,我们(或透过我们的送货供应商)会就其后的送货预约保留向您收取额外送货费用的权利。
10.7. 所有送货日期和时间均为预计送货日期和时间。就您可能因为送货延误所可能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屈臣氏恕不负任何责任。
10.8. 如有任何争议,我们保留最终的决定权。

11. Watsons GO付款功能(适用于指定屈臣氏实体店付款)

11.1 透过启动屈臣氏应用程式内的「Watsons GO」功能,您可以在我们指定的实体商店中,扫描合资格产品的条码并将其添加至购物篮中,直接结算购物的款项。
11.2 如您不是易赏钱计划会员,您仍可以使用Watsons GO功能进行付款。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提供一个电子邮件地址以接收收据。
11.3 您同意在离开相关的屈臣氏实体店之前,必须先为添加至购物篮中的产品付款,以完成购物。
11.4 易赏钱奖赏积分、电子优惠、与电子折价券或屈臣氏现金券均不适用于Watsons GO付款功能。

12. 换货及退款

12.1. 我们向您提供「14天的产品质量保证」:
• 电子商店:于收货时,若阁下发现产品损坏或并非处于良好状况,可于14天内联络顾客服务部以安排更换产品。
• 以Watsons GO付款功能指定屈臣氏实体店购物:于收货时,若阁下发现产品损坏或并非处于良好状况,可于14天内联络相关屈臣氏实体店安排更换产品。
否则一般情况下,我们不接受任何换货或取消订单的要求。
12.2. 如果我们同意你有权更换产品,但所要求更换之货品已经售罄,我们会退回相关款项给您。
12.3. 在我们独立决定及特殊情况下,我们将退回网上购物所涉及之款项到您用作付款的相关付款户口或其他双方同意的方式(注:如阁下选择以八达通App收取款项,您将会于您的八达通App收到通知,并须于收到通知后于指定期限前于八达通App或八达通服务站内自行收取款项)。退款需时约1-2星期。
12.4. 如您于付款时曾经使用电子优惠券、电子折价券或易赏钱奖赏积分,我们将会作出相关调整。
12.5. 在接受产品交换之前,请向我们出示购物收据正本或相关的电子收据。
12.6. 货品必须与所有购买时所附送之赠品一并退还,否则我们将从退款中扣除该赠品的价值。

13. 其他

13.1. 直至顾客清付购买产品之全部款项,我们将保留有关产品之物权,而相关之物权及风险将于有关产品交付送货员或顾客时转移至顾客。
13.2. 我们有权销毁订单确认通知日期超过30天仍未收取的货品,而毋须另行通知。在此情况下,我们不会向您退款或赔偿; 我们保留继续向您索取存储费用的权利。
13.3.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您因与我们之间的交易而引致任何收入损失(不论直接或间接)、利润或任何间接或后遗损失,我们概不负责。

 

2023年12月28日